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會計主任
張貼日期: 2025-01-09 09:58:38 點閱:88
一、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13年12月30日主預字第1130103673號函辦理。
二、該總處110年12月14日主預字第1100103571號函及歷次函釋與本函問答集未合部分,自114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。
三、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問答集地詳附檔)自114年1月1日起適用。